校內各單位:
2010年度經費預算執行至2010年12月31日。請各單位按照以下要求編制2011年度本單位經費預算。
各職能部門根據本部門以前年度實際工作情況,結合本部門2011年工作計劃,從學校全局出發,以全面計劃、保證重點、兼顧一般、統籌安排為原則,認真編制2011年度本部門的經費預算;2011年各院系運行經費由財務處負責編制,學校下撥運行經費后,各院系再編制本單位經費預算,專項經費預算仍然按歸口職能部門申報。
具體要求如下:
1、按2011年各單位工作項目,分“重點必保項目”、“一般經費性項目”、“待研項目”逐項填表上報。
2、各項經費必須有詳細的計算及文字說明。
3、按照附表格式填寫,各項經費計算、說明附后,統一用A4紙打印。
4、務必于2010年12月12日前報財務處。同時發送申報文件到財務處郵箱:[email protected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