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項目負責人:
依據江門市蓬江區國家稅務局蓬江國稅 稅通[2015]5790號文件,五邑大學自2014年4月1日起,由小規模納稅人變更為一般納稅人。
我校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,增值稅稅率將由原來的3%變更為6%。增值稅及其他附加稅的征收說明如下:
增值稅:按不含稅收入的6%征收;
城市維護建設稅:按增值稅的7%征收;
教育費附加收入:按增值稅的3%征收;
地方教育附加:按增值稅的2%征收;
堤圍防護費:按不含稅收入的0.072%征收;
印花稅:按技術合同金額的0.03%征收。
以上應繳稅費仍由相應的科研項目承擔。學校財務處咨詢電話:0750-3296109。
財 務 處
2015年4月22日